
欧阳先生向“新民帮侬忙”微信公众号求助,他的16岁女儿欣欣瘫痪在床且存在认知障碍。因一时手误,她在“摩天轮”平台上预订了一张2000多元的演唱会门票。欧阳先生发现后立即申请退票,但平台表示演唱会门票售出不退,除非法院提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证明。

欧阳先生的家庭是低保户,生活困难,这笔开支让他们难以承受。四年前,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欣欣遭受重创昏迷,经过近三个月的煎熬才慢慢恢复意识。然而,醒来后的欣欣无法说话,四肢瘫痪,连吃饭喝水都只能依靠胃管维持。司法鉴定认定她为肢体一级和精神二级残疾,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。

高额的康复费用已经掏空了家庭积蓄,他们只能中止治疗,把女儿接回家照顾。更不幸的是,妻子也被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,丧失了工作能力。现在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是欧阳先生跑网约车,维持最基础的开支。因为女儿瘫痪无人照顾,他跑车时只能将女儿安置在副驾驶位上。

3月30日晚上5点多,欧阳先生突然发现女儿的微信有一条2000多元的支付记录,原来是购买了邓紫棋的中国台北站演唱会门票。女儿平时喜欢听邓紫棋的歌,估计是不小心点进去的。这张卡里的钱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给她存的应急款,没想到被用来购买了演唱会门票。

欧阳先生焦急万分,马上联系平台要求退票,却遭到拒绝。他表示女儿未成年且有认知障碍,购买行为应视为无效。况且女儿也无法去听演唱会。平台客服回复称,按照规则已售出门票无法退款,除非法院提供购票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证明,并且证明是她本人购买的才能退。

欧阳先生认为平台的要求根本不考虑实际情况,这2000元相当于他们家一个月的生活费,实在无法承担这个损失。帮忙君拨打了“摩天轮”客服电话并提供了相关信息,客服称会向上汇报,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。

登录“摩天轮”App,可以看到该场次演唱会门票仍处于“热卖中”,页面退票规则显示为“不支持退”。近年来,随着演出市场的爆发式增长,关于门票退改问题纠纷屡屡发生,尤其是二级票务平台问题多多,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。国家文旅部、公安部两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提出,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,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,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。
消费者呼吁票务平台除了遵守主办方的“退票规则”外,还应当更具人性化,对于特殊退票申请可依情形制定不同的退票规则,坚持“一经售出,不退不换”过于霸道。希望欣欣“误买”的演唱会票能顺利退票,平台退票规则也能进一步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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